岗位职级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、规范的岗位管理体系,明确员工职业发展通道,实现薪酬与福利的制度化管理,根据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实习生。
第三条 岗位职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:
- (一)以岗定级、因事设岗: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确定职级;
- (二)能力与贡献并重:综合考量专业能力、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;
- (三)通道多元、发展畅通:设置多条职业发展通道,支持员工多元成长。
第二章 职级体系
第四条 公司设置技术通道、职能/业务通道两条职业发展通道,满足不同岗位类型员工的发展需求。其中,职能/业务通道下设职能序列和销售序列,分别适用于职能管理类岗位和销售类岗位。
第五条 公司组织架构如下:总经理下设业务副总经理、销售副总经理;业务线设社工防御大产线(含M01产线、社工钓鱼演练产线)和AI产线(含大模型安全产线、关基智能体产线、AgentBox产线及原增长职能);营销线设大营销部门(含销售岗位、客户工程师(FDE)岗位、交付经理岗位);职能部门设综合管理部。客户工程师(FDE)可在人事关系上归属大营销部门或对口产线/解决方案团队,作战上统一纳入前线商机协同机制;交付经理在签约后或复杂POC/试点阶段介入,负责计划、协调、验收和回款节点推进。
第六条 公司设置L1至L5五个正式职级及S1实习级,共六个层级。各通道职级对应关系如下:
| 级别 | 职能序列 | 销售序列 | 技术通道 |
|---|---|---|---|
| L5 | 总经理/副总经理 | 销售副总经理 | 首席技术专家 |
| L4 | 部门/产线总监 高级业务专家 | 销售总监 | 架构师 高级技术专家 |
| L3 | 部门经理/主管 | 高级客户经理 | 高级工程师 |
| L2 | 专员 | 销售专员 | 工程师 |
| L1 | 助理专员 | 销售助理 | 助理工程师 |
| S1 | 实习生 | 销售实习生 | 实习生 |
第七条 各职级定义:
- (一)L5:公司最高业务或技术岗位,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或技术战略方向;
- (二)L4:部门级负责人或核心技术骨干,独立负责部门运营或关键技术领域;
- (三)L3:中层骨干岗位,能够独立承担复杂任务并指导下属工作;
- (四)L2: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正式员工,能够完成本岗位常规工作;
- (五)L1:入门级正式员工,在指导下完成基础工作;
- (六)S1:在校实习生,在指导下参与项目实践。
第三章 任职资格
第八条 L5级任职资格:(一)全面负责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,或主导公司核心技术体系建设;(二)一般具有十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;(三)具备卓越的领导力和行业影响力。
第九条 L4级任职资格:(一)独立负责部门全面运营管理,或主导关键技术项目研发;(二)一般具有五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;(三)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或技术攻关能力。
第十条 L3级任职资格:(一)能够独立承担复杂项目或任务,并指导L1至L2级员工工作;(二)一般具有三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;(三)在专业领域有较深积累,具备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第十一条 L2级任职资格:(一)能够独立完成本岗位日常工作;(二)一般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本科及以上学历;(三)熟悉本岗位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。
第十二条 L1级任职资格:(一)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;(二)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,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;(三)学习能力和工作态度良好。
第十三条 S1级适用条件:(一)在校学生身份,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;(二)实习期限不少于三个月。
第十四条 能力、业绩或贡献特别突出的,经总经理批准,可不受上述工作年限、任职时长及常规身份限制,实行破格录取、破格任职或破格晋升。实习生在关键项目、核心产品、重大客户拓展或经营结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,可破格转为正式员工,并依据实际贡献和岗位胜任情况直接定级。重大贡献的认定标准、证明材料和审批要求,按《重大贡献破格录取与任用指引》(灵云数科-通用-005)执行。
第四章 职级评定与调整
第十五条 本办法施行时,由综合管理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,根据员工现有岗位、能力和工作表现,对全体在职员工进行首次职级套改评定,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。
第十六条 公司每年三月进行年度职级评审。各部门负责人提出本部门员工职级调整建议,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后组织评审,报总经理审批。
第十七条 员工晋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(一)在当前职级任职满半年;(二)最近一个半年度绩效校准结果为合格(C)及以上,且近六个月无连续两个月月度系数低于0.7;(三)具备目标职级的任职资格。
销售序列员工晋升,除满足上述通用条件外,还须达到以下业绩标准:
- (一)S1转正/L1升L2:最近连续六个月完成个人销售任务指标;
- (二)L2升L3:近一年累计个人回款达到年度目标的100%以上,且独立开发新客户不少于3家;
- (三)L3升L4:近一年个人或所辖小组累计回款达到年度目标的120%以上,具备客户管理和销售策略制定能力;
- (四)L4升L5:近一年分管销售团队整体回款达到年度目标的100%以上,具备销售体系建设和市场战略规划能力。
第十八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可予以降级处理:(一)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;(二)不能胜任当前职级工作要求;(三)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的。
第十九条 职级评定流程:(一)个人自评或部门负责人提名;(二)综合管理部审核任职资格;(三)评审会议讨论;(四)总经理审批;(五)结果通知本人并存入人事档案。
第五章 实习生管理与转正
第二十条 实习生(S1级)实习期满三个月,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评估合格且公司有对应岗位编制的,可申请转为正式员工。实习生在关键项目、核心产品、重大客户拓展或经营结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,经部门负责人提名、总经理批准,可不受实习期限和常规岗位编制节奏限制,破格转为正式员工。
第二十一条 实习生转正流程:(一)实习生本人提出申请或由部门负责人直接提名;(二)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实习期综合评价或重大贡献专项说明,内容应包括工作能力、协作态度、成果产出及业务影响;(三)综合管理部审核学历、合同等材料;(四)总经理审批;(五)签订正式劳动合同。转正定级原则上为L1或L2;对作出重大贡献、已具备独立承担目标岗位职责能力的,可破格定级至L3。
第二十二条 实习生转正后,原则上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薪酬按《薪酬管理办法》(灵云数科-通用-002)执行。对贡献特别重大且岗位能力已通过项目实战充分验证的,经总经理批准,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。
第六章 薪酬与福利挂钩
第二十三条 各职级对应薪酬带宽如下(月薪,单位:元)。销售岗位的底薪参照对应职级薪酬带宽确定,销售提成收入不受薪酬带宽上限约束。
| 职级 | 月薪下限 | 月薪中位值 | 月薪上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L5 | *** | *** | *** |
| L4 | *** | *** | *** |
| L3 | *** | *** | *** |
| L2 | *** | *** | *** |
| L1 | *** | *** | *** |
| S1 | *** | *** | *** |
第二十四条 各项福利与职级对应关系如下:
| 福利项目 | L5 | L4 | L3 | L2 | L1 | S1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通讯补贴(元/月) | 500 | 300 | 200 | 150 | 100 | 无 |
| 取暖补贴(元/年) | *** | *** | *** | *** | *** | 无 |
| 防暑降温费(元/年) | 600 | 600 | 600 | 600 | 600 | 无 |
| 补充医疗保险 | 有 | 有 | 有 | 有 | 有 | 无 |
| 年度体检 | 有 | 有 | 有 | 有 | 有 | 无 |
超额激励按对应专项制度执行:产品线相关人员适用《产品线激励管理办法》(灵云数科-产品-001),大营销部门岗位适用《大营销岗位专项激励管理办法》(灵云数科-营销-001),不设固定月薪倍数的年终奖。
第七章 成长路径与内部流动
第二十五条 公司为各岗位设置成长地图,帮助员工理解“先站稳、再独立、再带结果”的发展路径。不同岗位的90天成功标准和典型晋升证据如下:
| 岗位类型 | 入职90天成功标准 | 6-12个月成长重点 | 可用于晋升评审的典型证据 |
|---|---|---|---|
| 产线技术/运营 | 熟悉所在产品线、能独立承担模块任务、交付结果可验收 | 形成可复用方案、独立推动小项目、稳定支撑交付 | 交付里程碑、客户验收记录、复用方案、关键问题闭环 |
| 销售 | 完成产品和报价体系学习、独立跟进商机、形成有效客户池 | 稳定回款、独立拿下新客户、能复盘销售打法 | 回款记录、新签客户、重点项目复盘、团队带教 |
| 客户工程师(FDE) | 熟悉产品能力、能独立完成需求澄清和标准演示 | 独立推进POC、形成可签约方案、稳定支撑成交 | 客户确认记录、POC转化、标准方案沉淀、关键项目复盘 |
| 交付经理 | 能建立项目计划、识别关键里程碑并推进试点或交付启动 | 稳定推动验收、协调资源、把住回款节点 | 项目计划、验收记录、风险闭环、回款节点达成 |
| 综合管理 | 熟悉制度流程、关键台账完整、月度工作零重大差错 | 独立负责专项制度/资质/招聘闭环、提升效率 | 制度推行记录、资质维护结果、招聘交付、流程优化成果 |
第二十六条 内部流动与竞聘。员工在当前岗位任职满六个月,或因业务调整确有需要的,可申请内部转岗、跨产线轮岗或公开竞聘。原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阻拦;综合管理部应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沟通评估,并在十个工作日内给出结论。内部流动期间的试岗安排、目标岗位职级和薪酬调整方案,应在流动生效前书面明确。
第二十七条 成长面谈。直属上级每半年度至少与员工进行一次成长面谈,围绕当前职级、下一目标职级、能力短板、可争取的项目机会和经济收益路径进行沟通。成长面谈记录由部门留存,作为内部流动、晋升和人才保留的重要参考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八条 员工对职级评定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,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复审。
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