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薪酬管理办法

灵云数科-通用-002 v1.9
北京灵云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,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L1级及以上正式员工。实习生(S1级)薪酬按本办法第九条执行。

第三条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:(一)按劳分配、效率优先;(二)对外具有竞争性、对内具有公平性;(三)与公司经营效益和个人绩效挂钩。

第二章 薪酬结构

第四条 员工月度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,合计为员工月度薪酬总额。销售提成、产品线利润分成、孵化项目收益分成等专项激励根据对应制度另行计发,不计入本条所称月度薪酬总额。

第五条 固定工资为保障性薪酬,根据员工职级和岗位确定,按月足额发放。

第六条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务结果浮动发放。除实习生外,公司正式员工月度薪酬统一采用“80%固定工资 + 20%绩效工资”的结构。各岗位适用范围如下:

岗位类型固定工资占比绩效工资占比适用人员绩效规则依据
产线岗位80%20%产线技术及产线运营人员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》(通用-004)
营销(销售)80%20%大营销部门中承担销售回款责任的正式员工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》(通用-004)
营销(客户工程/FDE)80%20%大营销部门或对口方案团队中承担商机方案推进责任的正式员工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》(通用-004)
营销(交付)80%20%大营销部门中承担项目计划、验收与回款节点推进责任的正式员工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》(通用-004)
职能/支撑80%20%综合管理部人员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》(通用-004)
高管(副总经理)80%20%副总经理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》(通用-004)

第三章 薪酬标准

第七条 各职级月薪标准按《岗位职级管理办法》(灵云数科-通用-001)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薪酬带宽执行。破格录取、破格转正或破格定级人员的薪酬,可结合实际贡献、岗位价值和市场稀缺性在对应职级带宽内单独核定。

第八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按转正后薪酬的80%发放。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,表现优秀者经部门负责人申请,总经理批准,可提前转正。破格转正或破格录取人员的试用期安排,按《岗位职级管理办法》(灵云数科-通用-001)执行。试用期考核由直属上级参照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》(灵云数科-通用-004)简化评价。

第九条 实习生(S1级)月薪范围为***元至***元,全额为固定工资,不设绩效浮动部分。

第四章 补贴与福利

第十条 通讯费补贴、取暖补贴和防暑降温费按《员工补贴管理制度》(灵云数科-通用-003)执行。

第十一条 公司为L1及以上职级正式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,缴纳基数和比例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执行。

第十二条 公司为L1及以上职级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,每年组织健康体检,体检标准按职级确定。

第五章 专项激励

第十三条 产线岗位人员的产品线利润分成和线长分配按《产品线激励管理办法》(灵云数科-产品-001)执行。

第十四条 大营销部门岗位的销售提成、客户工程师(FDE)专项激励和交付经理专项激励按《大营销岗位专项激励管理办法》(灵云数科-营销-001)执行。

第十五条 产品线利润分成、销售提成和孵化项目收益分成属于专项激励,均按对应制度执行,不纳入月度薪酬总额。

第十六条 当年在岗不满十二个月的员工,参与半年度校准、年度绩效评定和专项激励分配时,按实际在岗月数折算。实习生(S1级)可按专项制度参与内部再分配或产品线内部分成。

第六章 调薪管理

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四月进行年度薪酬调整,调薪幅度根据公司经营状况、市场薪酬水平和员工绩效综合确定。

第十八条 职级晋升调薪:员工职级晋升时,薪酬调整至新职级薪酬带宽内,调薪幅度一般不低于10%。

第十九条 特殊调薪:因市场竞争、关键人才保留等特殊情况,经总经理批准,可进行计划外薪酬调整。

第二十条 任何调薪后的薪酬应在对应职级薪酬带宽范围内。超出带宽上限的须经总经理特别审批。

第七章 收益路径与发放说明

第二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稳定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,通过更高质量的结果获取更高的经济收益。不同岗位的主要收益路径如下:

岗位类型固定收入浮动/专项收益员工最关心的增长抓手
产线技术/运营月薪固定工资 + 月度绩效工资产品线利润分成、孵化项目收益分成交付结果、产品进展、跨线复用价值
销售月薪固定工资 + 月度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实际回款、新客户突破、重点客户经营
客户工程师(FDE)月薪固定工资 + 月度绩效工资FDE专项激励演示/POC转化、方案成交率、关键场景拿下
交付经理月薪固定工资 + 月度绩效工资交付专项激励里程碑达成、验收通过、回款节点推进
综合管理/公共支撑月薪固定工资 + 月度绩效工资公共支撑基金、破格调薪关键台账零差错、制度落地、效率提升
孵化参与人员原岗位薪酬不变孵化项目收益分成/股权机会MVP验证、收入验证、项目升级

第二十二条 各类收入的发放节奏如下:固定工资按月足额发放;绩效工资按月随工资发放;销售提成和客户工程师(FDE)专项激励按月结算、随下月工资发放;交付经理专项激励和产品线利润分成按季度结算、随季度末月工资发放;孵化项目收益分成按对应制度按月或按阶段发放;年度调薪原则上于每年四月生效。

第二十三条 收益算例。某交付经理岗位员工月薪***元,当月系数1.0,则固定工资***元、绩效工资***元;若其所在季度负责项目完成200万元阶段验收回款,且按《大营销岗位专项激励管理办法》核定交付专项激励***元,则该专项激励在季度结算时另行发放,不并入月薪带宽。

第八章 附则

第二十四条 员工薪酬信息属公司机密,任何人不得泄露本人或他人薪酬信息。违者按公司保密制度处理。

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与《岗位职级管理办法》(灵云数科-通用-001)及各专项激励制度配套执行,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施行。

北京灵云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